11月10日-11月12日,智能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号)、《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的通知》(鲁学助〔2019〕23号)、《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泰山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两院实际,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此次评审工作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到国家资助,解决生活困难。
11月10日晚,智能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两院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为两院全体同学解读2019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细则,确保两院所有同学清楚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监督助学金评定工作的进行。
两院各班级评议小组在清楚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后,根据前期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助学金拟推荐人的评议工作。
11月12日,智能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依照国家、山东省具体资助政策就各班级评议小组评定结果进行讨论,确定最终两院助学金拟推荐人,并完成二级学院公示,以及助学金系统录入。
智能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将总结此次助学金评定工作中的问题及可进一步细化的步骤,为今后奖助工作的规范、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供稿:智能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